□ 邓遂夫
陈家场,解放后易名成佳镇(川语中,场和镇大致同义)。此镇属于荣县(古荣州)管辖的近三十个场镇之一。但在发生这段故事的当年,荣县尚未划归自贡管辖。后来荣县划归自贡了,陈家场和龙潭镇等五镇二乡一道,从荣县乡镇中剥离出来改划到贡井区。不论其区划和名称如何变更,本文仍按儿时的称呼叫它“荣县陈家场”。
【一】
我父亲邓荣卿,出身贫寒,从没进过学堂念书,却也算得一个传奇式人物。他一岁半丧母;五岁时,在大坟堡当盐工的亲爸也过世了;两年后,即被后娘狠心赶出了家门。此时父亲虽只七岁,但自主生存能力极强,居然跑到一个农贸市场自插草圈儿哭诉,请求好心人带他去乡下当“放牛娃”谋生。却没想到,被一个叫廖银三的人贩子骗卖到邻近的威远县煤炭洞子,成为终生不许外出的奴隶式童工。然而三年后,貌似乖巧听话的父亲,居然凭智谋逃出了煤炭洞子,并以过人的聪明伶俐,被一江湖马戏团名师江荣卿收为弟子(父亲的名字,即仿其师傅之名而取)。从此练得一身绝技,不但能骑马表演各种惊险动作及表演其他武功,还兼习各种魔术杂耍。解放后的自贡市杂技团首任团长邵荣华,便是父亲的同门师兄。邵在筹组自贡杂技团时,曾一再动员业已改行的父亲重出江湖,父亲因故未允。
不过,此一后话中的“因故”,正包含了父亲之前的经历过于“传奇”。他十三四岁时,所在的马戏团因故解散。父亲旋即被四川某军医院招募为小勤杂兵,负责打扫卫生,同时还给外科手术室的医生打下手。勤奋好学的父亲,趁机经常去旁听军医院护士的文化补习课,识得了不少字,并能轻松演算一般数学题。他给外科医生打下手非常积极主动,不仅很快就能准确识别和调配治疗创伤的各种西洋药物,还在军医的指导下,学会了为伤病员开刀引脓、填埋药棉纱、缝合伤口等西医外科手术诸多技能。后来马戏团恢复组建,父亲又离开军医院重操马戏旧业若干年。父亲成年后,由于在巡演途中认识并爱上了一个尚未正式圆房的童养媳(即我母亲),又毅然脱离马戏团与之私奔,回到故乡自贡成了家。在大坟堡区的进盐坝,凭着在军医院练就的外科技能,独自开了一家专治外科伤病的医馆谋生,很快成为当地西医外科的名医。
我要讲的这段发生在荣县陈家场的故事,正是父亲成为外科名医,母亲生了第三个孩子(前两个孩子夭折)后,忽遭飞来横祸,再次离家出走而引发的。
【二】
父亲后来每次回忆此事,都提到那一年是他的本命年,农历乙酉年(1945)的“五黄六月”,并说我当时已三岁,或曰“吃三岁的饭了”。
所谓飞来横祸,发生在父亲偶染重病卧床不起,医馆暂时停业期间。大坟堡一个姓曾的地头蛇、袍哥把头,趁机设局强奸了我年轻貌美的母亲。父亲听了母亲的哭诉,一气之下挣扎着起床,向当地袍哥组织提出控告。
民国年间,原本属于清末民间秘密帮会组织的哥老会——俗称袍哥,日益壮大并走向合法化。在四川各地,袍哥更是与官府勾结,发展成了近乎黑社会性质的地方恶势力。凡开店营业的工商业者,包括摆地摊的小商贩,若是不加入该帮会并定期缴纳“保护费”,那简直无法生存。开店行医的父亲自然不能不加入。他原以为,只要入了该帮会,就能得到保护。所以父亲遭此奇耻大辱后,立即向袍哥组织控告,以为这就可以伸张正义。结果完全相反。
按当时袍哥的帮规,凡内部出现重大纠纷,均由当地袍哥大佬召集帮会成员,公开在茶馆“吃茶讲理”,最后由大佬们协商作出判决。输理的一方,或认错或赔款或送官法办,还得为当天的“吃茶”付钱。
父亲拖着病体出席,满以为自己是毫无过错的受害方。万没料到,最后大佬们明显在“断弯弯道理”,说曾某虽然有错,但“一个巴掌拍不响”,诬称母亲未能有效保全自己的贞操,同样属于“蹅(chā)虚了脚” (四川方言,摔跤、犯错之意)。既然双方有错,也就半斤八两,免于追究,茶钱对半开。反过来,则以袍哥组织须“整肃纲纪”为由,责令父亲在三天之内,与“有失贞操”的母亲离婚,还须将其驱逐出户,否则便将父亲驱逐出袍哥组织,即所谓“要袍哥不要人”。
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的父亲,对此“判决”既无力反抗,也不敢以“逐出袍哥,立遭打压”的沉重代价与恶势力抗争。所以,父亲在三天之内,怀着满腔冤屈,被迫与母亲离了婚。只是暗中托朋友将逐出户的母亲护送至四川隆昌县某地避祸。之后,母亲无奈改嫁。
尽管如此,父亲仍觉此地不能久留。在病体稍愈后,暗中收拾好简易行囊,立下誓言:“不报此仇,誓不为人!”于一个深夜,带着我悄然离开大坟堡,离开了自贡地界。
【三】
我们要去的地方,正是当时还不属于自贡管辖的荣县。确切说,是荣县的南门坝。那里紧靠旭水河畔,是商业繁华街区,有父亲的一位老朋友在那里开店做生意。父亲是想先在那朋友家暂住,而后另租铺面重开一家医馆,待立住脚跟筹足了资金,再为将来的复仇计划作准备。
当时的自贡和荣县一带,尚无公交车之类,大坟堡至荣县的八十余里路程,得全靠步行。天未亮时,父亲抱我骑上他的双肩,偶尔才放下来手牵手走一阵子。到了白天,则哄着我在前面小跑,他在后面假意追赶,就这样边玩边赶路。我跑累了,就坐下来等他。当然父亲也间或扛我一阵“马马儿”。每逢有路边小店,就坐下来歇歇脚,喝点水,或买一点油炸豌豆粑、沙炒干胡豆之类的零食给我吃。肚子饿了,就寻一间路边小店吃饭。父亲对我这个不满三岁的小孩儿,能跑跑跳跳地走一整天路而不叫苦,很是夸奖。
大约在出发的当天下午,就到了距离荣县尚有二三十里的陈家场。在歇脚时,父亲见我略显疲乏,有点打瞌睡,就决定干脆不走了,找一间客栈住下来,第二天再从容不迫地去荣县南门坝会见朋友。
父亲先让我在客栈里睡了一觉,到吃晚饭时才叫醒我。原本累得浑身发软的我,竟连晚饭也没吃多少。父亲帮我洗了澡,想让我继续再睡,摸摸我的额头,觉得有点发烫,问我:“是不是今天起得早,凉了? ”凉了,在我们的土话里就是感冒了——当时好像还没有“感冒”这样的新词儿。父亲对中西医内科,一点都不在行。就说,多吃点水,睡一觉就好了。
不料第二天早晨,父亲叫醒我,给我穿衣服,我竟晕晕沉沉地在床上坐不稳。父亲感觉我浑身像一个火炉,一看脸上还起了许多水泡。赶紧把我抱到镇上去看中医。医生说:“你娃儿出麻子了。”后来知道,“出麻子”就是西医所称“出天花”。据说是一种烈性传染病,在当时死亡率极高,即便治愈了,也很容易落下一脸小圆坑似的“麻子”。据父亲说,我那天被按时灌了药水之后,依然高烧不退,昏睡不醒。只好滞留在陈家场治疗了好多天,病情才渐渐有了好转。
这时,一个在荣县、自贡一带被戏称为“李神仙儿”(因其说话每有应验)的疯疯癫癫四处游荡之人,走到我父亲面前,用手指头连连指着父亲的面孔说:“你呀,你呀,你大发啰!等于买了几百担租子的地方哦!”所谓“买地方”,即指有钱人或发了横财的暴发户去购置田地当财主。父亲苦笑着说:“你走,你走,不要来趣儿(取笑)我!娃儿病得恁凶,你还说我大发。”那人大约说了些父亲连“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都不懂之类的话后,边笑边摇着头走了。
父亲自然觉得这人说话不巴谱。心想,小孩的病虽然重一点,也算不上“大难”,与后福不后福有啥关系?等我病情缓解,父亲打算带我启程去荣县时,忽听一些从荣县过来的人说,一两天前,紧靠旭水河畔的荣县南门坝一带,半夜三更“涨强盗水”(即黑夜里被突发的洪水偷袭),整个南门坝的房屋全被冲毁卷走,住在那里的人,能逃脱的极少,据说遇难者数以千计。父亲这才惊叹:“李神仙儿的预言还真准,搞伙‘大难不死’是指这个!”我们要去的朋友家,正是南门坝的核心部位,如果之前去了,哪还有生还的机会?
于是,父亲赶紧带着病体初愈的我,打道回府,另谋出路。
【四】
事过多年之后,父亲每提及此事,还总是说:“幸亏当时我娃儿在陈家场出麻子,不然我两爷子的命都莫得啰!我娃儿还真有福气。”这说明,父亲对“李神仙儿”的“大难不死”之说,已经深信不疑。父亲回到大坟堡后依然不愿再开医馆,悄悄搬到其他地方去住,并拿出一些伙食费,把我交托给一个远房的叔爷临时照管。他则凭着此前的一点积蓄去外地“跑单帮”,做了将近一年的批发货物生意。在此期间,父亲居然下决心把我送去读书,说是要把我培养成我家几代人都没有过的“书生”。
被送去读书的确切时间,大约是第二年我满了三岁以后。因为照父亲的说法,我那时已经是“吃四岁的饭了”。他跟嫌我“人太小”的教书先生报我年龄时就说:“不小了,已经四岁了!”不过以父亲的财力,他并没有让我去上正规小学,而是去读“鸡婆窝儿”——私塾,学的是《三字经》《千字文》之类。
我读书也还争气。私塾是不分班的,拿上一本书,老师从头开始一句一句地教你念几行,比如“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教一句,跟着念一句,再把意思讲给你听。然后让你在堂屋里自己读、自己背(照着写字,则是稍后的事)。等背会了也理解了,就找老师“还课”。只要你背出来一字不差,意思也能解释清楚,老师就继续往下教。而接下来的“还课”,则不但要背会和讲清楚新教的,还须从头连起来背。我当时并没觉得有多难,反而感到挺好玩的,学习进度也就特别快。老师见我总是过一小会儿就来“还课”,每次既没有背错,也没理解错,虽感到惊讶,也只好不断往下教。这样一天下来,我能背会的课程至少在二三十段以上。
后来我发现,其他同学,包括一些长我十岁八岁的大同学,每天“还课”的进度都比较慢。有的一天下来,连一段新课也没法往下教。原因是,大多不专心,总爱“搞白”或嘻闹,“还课”时总出错。小小年纪的我,是眼看着父亲从家里打了多少升米和拿了多少张钞票来交学费的,深知这钱粮来之不易,岂敢不专心!
等我稍微懂事一点,虽然不大相信李神仙儿的预言,但还是本能地觉得荣县陈家场是我的福地。所以,尽管自此之后,我好像从来就没有重返过这一福地,甚至连它当初及现在到底是啥模样,也几乎一无所知,但心中对它的好感,却长久深埋于心。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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