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贡井公安分局在“迎庆二号”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案件,涉案男子孙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对孙某的行为,其女友钟女士辩称:“他从来没有干过坏事,成天穿着警服,就是因为羡慕警察这个职业,感觉很光荣。”
假警“巡逻”被查
八日上午九时许,贡井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名身着警服、头戴警盔的老年男子正驾驶着一辆踏板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后座载着一名中年妇女。与此同时,该车还加装有警灯、“治安巡逻”等标志。警灯闪烁,格外打眼,民警当即示意男子靠边停车,对其进行了例行检查。
执勤民警介绍,男子自称姓孙,现年六十余岁,曾经是一名警察,现已退休,之所以身着警服、驾驶“治安巡逻”车,则是为了“发挥余热”,为此,自己还经常在居住小区及周边开展“义务治安巡逻”。
最终,执勤民警对孙某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将非法安装的灯具强制拆除、收缴;对于孙某身着警服的行为,移交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
辩称“崇拜”警察
十日上午,贡井公安分局筱溪街派出所查证,孙某籍贯江苏扬州,在自贡生活已十余年,并没有在其自述的某公安局有过工作经历,同时,孙某所穿着警服、佩戴警衔均为正品,警号也真实存在。据其交代,是多年前从外地朋友处找来,现已无从查证。
在孙某所居住的小区,保安人员王先生回忆,孙某经常身着制服、驾驶一辆“治安巡逻”摩托车来取包裹,并没有认出是警察制服,只以为他在某个单位当保安。
“他从来没有干过坏事,成天穿着警服,就是因为羡慕警察这个职业,感觉光荣,”钟女士已与孙某一起生活十余年,她说,孙某曾经当过兵、干过保安,最近几年没有工作,其非常崇拜警察这个职业,为了过瘾,特意把自己装扮成警察,“劝都劝不听,这回算是买个教训”。
最终,孙某因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被公安机关查处,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其所持有人民警察物品全部予以收缴。(赖娟 记者 黄鸿)
编辑:舒旭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