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蒋周德
“让你的钱来上班,你去周游世界!”近年来,类似“雷人”的广告语不少。与之相伴的是,非法集资活动猖獗,大案要案频发,涉案地域广,参与人数多,不仅损害了广大受害人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
轻信骗子谎言,一市民被骗8万多元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9年,但家住高新区丹桂街某小区的钟阿姨仍对那场被骗的经历记忆犹新。想起被骗走的8.5万元,她的心头依然如滴血般疼痛。记者从贡井区检察院了解到这宗案件的始末。
徐某、唐某甲、唐某乙都是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龙门村的“80后”青年。2008年春节后,在南充市打工的徐某听一个朋友介绍,开设空壳公司很快就能成为百万富翁。当年9月,他向一朋友借款20万元,以代理投币式洗衣机为幌子,注册设立南充瑞丰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后,他将注册资金抽走,大部分归还借款人,小部分用于租赁办公室和购买了2台样机。他在招聘唐某乙等5名员工后,打出诱人广告:每台某品牌投币式洗衣机3800元,客户购买后,公司以2%的月利率作租赁费向客户回租洗衣机,然后租赁给各大酒店、宾馆赚钱。一年后,公司退还客户本金。徐某等人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召开所谓的订货会、重奖营销人员等,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诈骗陶某等30人115.17万元。
2009年9月,徐某因无力退还到期客户的本金和支付其他客户的利息,逃窜到我市。他想继续以同样的手法作案,但担心身份暴露,便找到唐某乙的哥哥唐某甲,提出以其名义申请注册公司。得到应允后,徐某通过某企业代理登记事务所,注册由唐某甲任法人代表的自贡清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伙人在九鼎百货大楼租赁房屋做办公室,以代理投币式咖啡机为幌子,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他们以国产的每台售价5000元、进口的每台售价6800元出售给客户,然后以月利率2%的租赁费回租,并谎称将回租的咖啡机安置在大型超市、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挣钱。为了让“鱼”上钩,徐某找人制作了大量的邀请券,聘人到大街小巷去散发给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并邀请到指定地点参加“订货会”。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徐某等人诈骗钟阿姨等27人现金75.14万元。
2010年7月4日,贡井警方根据举报,在“订货会”现场抓获徐某等人。10天后,唐某甲、唐某乙归案。由于被骗资金已经被犯罪分子挥霍,尽管案子破了,但钟阿姨仍无法追回被骗的钱。
非法集资层出不穷,诈骗情形繁多
一提到非法集资,许多人会想到以高利率揽储。自10多年前开始,随着民间借贷政策放开,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融资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活动。2012年8月至2014年5月,我市某融资担保公司法人吴某虚构工程项目事实,向市内外70余名群众非法集资上亿元。吴某将非法集资骗来的钱,除了用来缴纳银行保证金、支付前期客户的高额利息外,其余的则以购买豪车、名表、贵重手机、包养情妇、购买房产、数十次前往澳门豪赌等方式挥霍一尽。之后,吴某因无力偿还,逃亡他乡,直至被警方缉拿归案。
以投资名义行骗,也是一种常见的非法集资形式。2009年,李某的丈夫在自流井区经营汽车修理厂,李某负责对外宣传、寻找客户。次年,李某因偶然因素购买了一台二手汽车,经过维修、装饰后出售,获得了可观的差价。她由此开始经营二手车。后来,她觉得这难以迅速暴富,便产生了诈骗恶念。2012年5月至2016年1月,她对外宣称收购二手车需要资金周转,以投资6000元每月回报350元至650元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骗取了113名投资人的3200余万元。截至案发,尚有1000余万元本金未归还客户。
类似的案例很多,有不少是以工程建设的名目进行诈骗。荣县人龙某于2010年-2012年期间,以做煤炭生意和经营医院、宾馆、驾校为由,以支付3%-5%的高额月利息为诱饵,诈骗了62人共计3300余万元。2012年,我市某私立医院的法人代表兼院长肖某,安排多名员工到泸州市散发名片和传单、组织参加联谊活动等,宣传该医院将在泸州集资修建分院,并承诺给予投资人高额利息和看病优惠等好处,先后诈骗43名群众186万元。也有打着正规公司旗号行骗的。2013年,自贡幸福木业公司经营部的打工人员幸某迷恋赌博,为筹集赌资,对外宣称自己是该公司老板,以拓展业务需要募集资金为名,以3%-8%的高额月利息为诱饵,诈骗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及20多人共600余万元。
近两年来,以养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诈骗现象非常突出。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蔡某伙同肖某、陈某成立自贡某养老公司、四川某养老公司,并相继在自流井区、富顺县、南充市、攀枝花市等地成立分公司或营业网点。采取虚构修建养老基地与其他养老机构联营等方式,以预存养老费用,分月支付利息,客户享受低廉养生、度假、旅游等养老服务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诈骗黄某等189人530余万元。
莫贪图高回报,谨防被诈骗
分析所有非法集资案件,不难发现,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企业,以高回报为诱饵,并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利息、支付客户已经到期的本金。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在“拆东墙”已无力“补西墙”时,便携款潜逃。受害者多数系年过六旬的老人,都是因贪图获取高利息而被骗。
警方坦承,即使破了案,非法集资案件的挽损率都不高,因为集资款往往被犯罪分子挥霍掉。如果犯罪分子还有足够的资金“补西墙”,其罪行也就不会暴露。因此,警方认为,市民要克服贪利心理,树立防范风险的意识,切不可轻信“高回报返利投资”等。
为做好防范工作,近年来,市及各区县公安经侦部门与银监部门多次开展宣传活动。一些街道办事处也针对中老年人容易上当受骗的情况,利用召开座谈会、院坝会等,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提醒中老年人识别、防范非法集资诈骗。一些银行也主动到基层宣传。如,农行荣县支行走入旭阳镇河街社区等,从金融诈骗的定义、种类及特点入手,结合各类实际案例,生动地讲解预防金融诈骗的相关知识。
为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预防和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市公安局经侦局还与市银监部门深度合作,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定期召开会商会议,以进一步提高双方协作的效率,形成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合力,共同维护好金融秩序。
“非法集资是一个综合的政策用语而非特定的法律概念。”律师张晨宇介绍说,我国法律对以非法集资为外在表现形式的犯罪行为给出了两个罪名: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针对非法集资活动持续频繁、案件持续高发、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的严峻形势,由国家多个部门草拟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即将呼之欲出。这部法规的出台,不仅将明晰非法集资的概念界定,也将明确各成员单位、地方政府的责任及失察追究机制,同时对案件的起诉、审理等也都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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