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梁冬晴 李莎 记者 缪静)5月10日上午,富顺法院仅用时10分钟便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陈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8年9月16日晚上22时25分,陈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富顺县南环路某路段与路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公诉机关鉴于陈某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了谅解的事实,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庭审中,陈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
本次庭审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速裁程序的规定,从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到法院宣判,仅用时3天,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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