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程心悦 记者 缪静)近日,荣县法院长山法庭前往留佳镇巡回开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18年5月24日,刘某有意购买黄某在留佳镇莲花街的房产,并向黄某支付购房订金10000元。2018年7月11日,黄某的妻子将该房转让给他人。刘某起诉黄某,要求其返还订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黄某是残疾人,腿脚不便,现租住在留佳镇一门面房内。为方便黄某参与诉讼,承办法官将开庭地点定在留佳镇政府。由于双方矛盾激烈,庭前调解未果。庭审后,从化解双方矛盾和促进实际履行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借助双方在场亲戚的力量,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当庭返还刘某的购房订金4600元。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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