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记者 赵凯)近日,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市政府《自贡主城区供水保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近期将调整自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区供水管网供应的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并于水价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
据介绍,我市此次调整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一是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现行1.525元/立方米调整为2.19元/立方米,调整金额为0.665元/立方米。同时,相应调整第二、三阶梯和合表用户用水销售价格。二是调增各级阶梯水量。每年每户各阶梯水量调增40立方米,第一阶梯水量从180立方米/户.年以内调整为220立方米/户.年以内;第二阶梯水量从181-264立方米/户.年调整为221-304立方米/户.年;第三阶梯水量从264立方米/户.年以上部分调整为304立方米/户.年以上部分。三是简化水价分类。将原工业用水、商贸用水和特种用水中的部分生产经营服务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用水类别,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确定为2.58元/立方米,原商贸经营服务企业用水价格大幅降低。四是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价格调整对城区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居民用水价格按原价格执行,保持不变,用水量在18立方米/月以下的免征污水处理费,其用水价格不受调价影响;其他居民家庭根据近年城区居民用水情况,如果按每月平均用水量10立方米计算,增加水费支出仅6.65元,如果按每月平均用水量15立方米计算,增加水费支出仅9.98元,影响较小。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贡是全国50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563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左右,全省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左右。通过价格杠杆,调节需求,有利于鼓励节约用水,更好地保障城市的安全供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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