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赖娟 记者 黄鸿)想吃新鲜水果时,三名少年会去“光顾”老张的水果摊,但他们不是花钱买,而是偷。日前,贡井公安分局在“迎庆2号”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盗窃案。
近日,贡井区一家水果摊的老板老张像往常一样早早起来备货摆摊,可他到水果摊时发现,前一天精心清扫过的摊位,而今一片狼藉。老张掀开盖布,发现原本摆放整齐的水果被随意扔在地上,几种价格较贵的哈密瓜已不知所踪。
老张一时不知该咋办,自己经营了这么多年的水果生意,每天收摊都是用块黑布一盖了事,从来没任何异常,但最近水果总是接二连三不见,摊位也被弄得一片狼藉,为弄清真相,老张来到了贡井公安分局五宝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现场勘查后发现,摊位附近的地上留有中小号鞋印,初步判断为未成年人作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案发当晚,水果摊周围来了几个衣着单薄的少年,他们其中一个人负责在旁边“望风”,其余人掀开水果摊盖布,开始吃水果,再挑选大的带走。
不久,正当案件进一步调查中时,老张再次赶到五宝派出所报案,原来这帮少年又“光顾”了老张的水果摊。老张着急地说:“这样下去,我这小本生意真是没法经营了,一天也挣不了几个钱,他们偷一次就是上百元,还尽拿贵的水果,这几次下来都差不多有好几百的损失了,我真的挺不住了。”
很快,经过多次走访调查,民警发现了作案少年的踪迹:辖区一家网吧内游荡的两名少年与民警掌握的作案少年有些相似。于是,民警赶去将其带回派出所,并通知了两名少年的家长前来。
在民警的耐心教导下,少年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据他们供述,他们有的是中学生,有的辍学在家,平均年龄十四岁,都是未成年人。近来因为经常夜里外出玩耍,闲逛时饿了,就偷路边水果摊水果,之后将所得水果拿到网吧“分享”。
目前,鉴于几人均为未成年人和在校生,贡井警方对其作出警告教育及家长赔偿损失的处理,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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