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莎 记者 黄鸿) 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一起醉酒后持刀砍砸邻居房门并砍伤两人案件,被告人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4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徐某醉酒后在富顺县富世镇某小区家中吵闹,被邻居提醒后心生不满,手持菜刀从楼上往楼下沿路对先某等四户居民的住宅大门进行砍砸。随后,徐某又到小区大门处持刀威胁、恐吓、追逐陈某,并先后持刀砍向两位居民,因被害人反抗挣扎未果,期间还对一位居民实施殴打。
徐某的寻衅滋事行为致其中一位居民在反抗过程中左膝盖受伤,另一位在反抗过程中鼻部受伤。经鉴定,被砍房门价值2765元。案发后,徐某赔偿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4月12日被富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富顺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无事生非,持凶器追逐、拦截、恐吓、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持凶器任意损毁他人价值2765元的财物,情节严重。其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已触犯法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黄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