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鸿)你在日常消费中是否遭遇过霸王条款?对此提问,或许大多数人都会给出肯定答复,如“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购买此款车需在本销售中心购买相关车险”等。霸王条款,即个别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名等,其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维护合同公平正义,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房地产业(含商品房买卖合同、装饰装修合同)、汽车买卖(含汽车购销合同、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网络交易(旅游业、含旅游合同)等行业中涉嫌不公平、不公正的格式条款。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可通过自贡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上述行业涉嫌利用“霸王条款”“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的具体表现形式或涉嫌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征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不公平不公正格式条款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80;电子邮箱:zgjgwjk@163.com;书面材料(相关合同纸质件)寄送至:自贡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6号),邮编:643000。
那么,霸王条款有哪些表现形式呢?市市场监管局就房地产交易、汽车销售等行业或领域突出表现形式进行了举例说明。
房地产交易霸王条款
因遭受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违约行为,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爆发、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评审意见
此条款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涉嫌违反法律规定,属于侵犯买受人合法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该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超出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的范围,如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第三人破坏等,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即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出卖人应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形告知买受人,以减轻可能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而非在交房时才告知。
汽车销售霸王条款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XX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返还乙方交纳的定金,但不做任何赔偿。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类似条款:由于售方原因未能按时交车的,售方可退回定金;其他原因一律不退回定金。)
评审意见
此条款属于涉嫌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定金规则属于各类合同常见规则,对此,现行法律有明确规定。前述两个条款对于定金的约定不仅对于买方不公平,且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一条规定,前述条款中约定的“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返还乙方交纳的定金,但不做任何赔偿”、“由于售方原因未能按时交车的,售方可退回定金;其他原因一律不退回定金”违反了定金罚则的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则违反了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对于超过部分,不发生定金的法律效力。
旅游霸王条款
因交通延误、战争、大风大雾、政变、罢工、自然灾害、飞机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的额外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评审意见
首先,交通延误一般认为不属于不可抗力。本条款扩大了不可抗力的范围,也就扩大了旅游经营者的免责事由范围,加重了旅游者的负担,有违公平原则。
其次,对于战争、政变、罢工、自然灾害、飞机故障、航班取消等不可抗力事件,《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因此,本条款不符合《旅游法》风险分担的立法原意,违背公平原则,属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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