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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降低低保门槛 收入“超标”符合条件也可入低保

2019-08-20 11:12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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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 (记者 廖蓝蕾)自贡降低低保门槛,收入“超标”符合条件也可入低保。8月20日,记者从自贡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最新的《关于低保家庭收入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自贡居民,如符合相应条件,也可享受低保待遇,此举可让获得救助的居民大幅增加。

据自贡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新政体现了保障对象越来越精准,政策制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考虑教育、医疗、就业等支出进行收入核算等显著特点,并给了区县政府自主空间,让政策更好惠及困难群众、编密织牢基本民生网。

新政在《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基础上,对可扣减家庭刚性支出做了细化:明确可支配收入核算中种养殖收入成本扣除标准;新增两类不计入收入项目。其中以刚性支出的扣除事项(申请日前12个月)突破较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据实扣减;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当年当地最低缴费标准据实扣减。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票据据实扣减。

因残个人负担费用:残疾人康复治疗及必要的辅助器械配备个人实际支出费用,依据提供的票据据实扣减。

因学个人负担费用:学前教育按就学地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扣减;公立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书本费按票据据实扣减;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依据提供的票据据实扣减。

因病个人负担费用:申请日前一个自然年度,家庭成员因病住院或门诊视同住院对象,按照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后,由个人自负的费用,按照票据据实扣减。

必要的就业成本:就业人员按工资收入的30%扣除,不能提供收入证明的按务工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30%扣减,最高可扣减3个月。

区县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刚性支出。

同时,新政在居住地申请低保事宜做了新的明确:持有自贡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可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户籍申请城市低保,农村户籍申请农村低保。

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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