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钟小璐 摄影 叶卫东)新年的氛围越来越浓,对于新年里祈福的传统,有的人会在年三十去寺庙里烧一炷香,也有人会想到燃放孔明灯,认为徐徐升空的孔明灯可以寄托哀思、许愿祈福。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安全、环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往节气里随处可见出售的孔明灯,如今在街头少有遇见,转而到了“地下”。记者走访发现,我市部分地下通道店铺仍在出售孔明灯,但销量不好。众多市民呼吁,加大力度制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让新年的天空更清澈!
回顾 孔明灯引发停电事故
2010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一)晚,因燃放孔明灯引起电网事故,造成汇东新区汇兴路附近多个居民小区和单位停电。该起事故发生后,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针对燃放孔明灯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并下发《公告》指出,节日期间,我市因燃放孔明灯,造成数起损坏电网的停电事故,火灾隐患增多,安全形势严峻。为确保电网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全市人民度过安全祥和的春节,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2月15日起,禁止在主城区销售、燃放孔明灯。
根据《公告》要求,相关部门已于2010年2月15日起结合节日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严禁市场上销售孔明灯,同时杜绝外地孔明灯流入我市;加大对马路摊贩销售孔明灯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调查 多数市民支持禁放
市民曹先生家在顶楼,如今提起孔明灯,曹先生是一肚子气。原来,在2011年的元旦,小区空地上有人燃放孔明灯,曹先生站在自家窗前还在嘀咕:“天气这么干燥,放这些玩意上去不是容易着火么?”谁知道,一语中的,这只孔明灯就落在了曹先生家的花园,点燃了放置在花园里的杂物,幸好易燃物并不多,又紧挨水池,没有发生大的火情。“幸好当时邻居在顶楼耍,看到我家墙边冒烟,就给我打电话,我上楼去看,火已经没燃了,但是烧坏了一些杂物。”
自此以后,曹先生一到过节,就特别警惕。“我最讨厌有人燃放这个孔明灯,一到过节,我就要到楼顶查看几次。”对于政府出台禁止销售孔明灯的规定,曹先生表示支持,并认为,如果用危害安全的方式来寄托祝福,实质是对孔明灯的亵渎。
不少有过燃放孔明灯经历的市民告诉记者,也就是从众的心理,看到别人燃放,自己也想玩。但事后觉得没有任何意义。
市民刘先生就给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去年大年三十,我们一家人去妙观寺上香,门口广场边上就有几个卖孔明灯的,很多人都在买,我们也懂不起,小娃娃吵着要就买了两个。反正大家都在放,我们也就放了。“现在想起来,没多大意思。”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多数市民支持禁放孔明灯。
商家 现在买的人不多了
随后,记者走访一对山批发销售小商品的店铺,除了春节常见的吉祥物、装饰品外,没有看到有孔明灯在销售。
一家经营节气商品的店主余女士告诉记者,即使在没有禁止销售孔明灯之前,她也很少进孔明灯,市场和工商部门检查几次,就更不会进货了。余女士说,孔明灯主要是由铁丝和纸质灯罩制成,将蜡烛或液态酒精浸泡碎布片凝固后作为燃料,点燃后由于空气受热膨胀产生的热力而升空,燃料烧完后便会下降。
在人流量大的五星街沿线,以前销售孔明灯的热点场所,记者既没有发现商贩贩卖孔明灯,也看不到市民燃放。在东方广场人行通道下,一家经营礼品的商品门前,排放着红色的孔明灯,对于记者的询问,店员很热情地极力推销。“以前过年前是卖10块,说实话,现在买的人不多了,5块钱一个,我们也是卖完算完。”
周围几家礼品商铺的店主称,已经有两年没有卖孔明灯了,一来是查得严,另外买的人也少了。“没必要担风险,也赚不了几个钱。”一家店主告诉记者。
就像被风吹过一样,如今孔明灯已经和我们渐行渐远,而对于禁放孔明灯,市民依然持赞成态度。许愿祈福、寄托哀思的方式有很多,但与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相比,后者责任更大。
危害 “小火”可能酿大灾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孔明灯看似“小火”,但可能酿成大灾。在放飞孔明灯时,如果在上空遇到强风,孔明灯则可能被吹倾斜,甚至变形,致底部的带火燃料泄漏或点燃灯笼的纸质筒体。若掉落山林中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掉到液化气站和加油站等火情严管地带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飘落到在建高层建筑可能引燃脚手架上可燃物等。掉落到居民家中或阳台上,一旦遇到可燃物也容易引发民房火灾。
另外,飞行在半空中的孔明灯还有可能挂到高压线,导致电线短路。并且燃放升空的孔明灯可以达到飞机的飞行高度,倘若高速飞行的飞机因云雾遮挡等原因无法发现而与其相撞或被飞机发动机吸进去,轻则危及飞行安全,重则机毁人亡。
更重要的是,在人员密集区域燃放孔明灯时,在其低空飞行期间如果碰到人的时候,就有可能造成人员被明火燃料烧伤或灼伤。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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