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近日,荣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饶某榆、吴某等15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饶某榆被判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吴某等其余14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相应罚金;对涉案违法所得400万元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自2011年起,饶某榆及其团伙成员通过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在经营的娱乐场所内组织有偿陪侍、经营贷款公司等手段获取不法经济利益,同时还利用组织势力从他人处获取低息借款,共计牟取经济利益约400万元。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未成年人及其他群众,称霸一方;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3支,持有管制刀具8把;实施组织犯罪13起,致2人轻伤、2人轻微伤及多人受伤、财物受损。该组织通过大肆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富顺县城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记者 李小华)
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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