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荣霞 记者 赵永富) 1月8日,沿滩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陈某某被处以罚款39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8日下午1点钟,沿滩交警在辖区园富路28公里处设卡检查,严查涉酒、涉牌类交通违法行为时,对一辆由富全方向驶来的川CJ**79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但驾车人陈某某即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更疑似“酒驾”。 经酒精测试,陈某某的酒精含量为32毫克/100毫升,已构成饮酒驾车。随即,民警依法向陈某某开具了法律文书,扣留了陈某某所驾车辆,告知其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证,陈某某从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这辆摩托车是两三年前为便于出行购买的二手车,车辆状态为“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8日中午,陈某某其在家喝了二两白酒后,驾车到富全街上购物。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无证酒驾报废车”一案依法处以合并罚款39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交警提醒:新上户的二、三轮摩托车前4年内检验周期为“2年一审”、4年后检验周期为“1年一审”;须按期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如若连续超过3个检验周期都未检验,其机动车状态就会自动调整为“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凡未按期检验的机动车都不能再继续上路行驶。
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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