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经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荣县实际制定以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七暂停三禁止”措施,即日起发布实施。
1、暂停对外开放全县公共文化场馆和A级景区。
2、暂停全县电影院、游戏厅、酒吧、茶坊(馆)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
3、暂停全县旅行社经营团队旅游。
4、暂停全县农村群宴及餐饮单位5桌及以上聚餐活动。
5、暂停开放全县所有宗教场所。
6、暂停全县农贸市场内各类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行为。
7、暂停近期县城区、乡镇场镇、村(社区)举办各类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展销等公共活动。
8、禁止所有公职人员组织和参加5桌及以上集体聚餐活动。
9、禁止囤积居奇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等。
10、禁止野生动物上餐桌。
请全县广大市民在疫情未解除前严格遵守执行。
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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