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许冬亮 记者 陈继东)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出台“1+4”决定和意见,明确用“五优”“五强”“五实”“五好”标准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总体布局,市人民检察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抓紧抓好今年检察谋划和部署,研究出台了“1+4”决定和意见,即《关于开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题年的决定》,及“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四个实施意见。
记者注意到,“1+4”决定和意见,在阐述“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充分发展的内涵和三者间的辩证关系基础上,把做优刑事检察细化为执法办案优质、法律监督优效、社会治理优化、人权保障优先、队伍建设优秀。把做强民事检察细化为服务大局强、保障民生强、调查核实强、监督效果强、队伍素能强。提出用线索来源充实、调查核实扎实、办案效果确实、社会治理切实、队伍建设夯实做实行政检察。用服务大局好、办案质效好、品牌打造好、队伍建设好、群众反映好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对统筹推进‘四大检察’的标准和途径进行细化,是自贡检察机关的探索尝试,也希望在实践中具有促进作用。”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说。
编辑:范秦龙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