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王贤 记者 林媛)15日晚10点左右,网民“栖妹儿”发布了一条内容为“这荣县太恐怖了,杀人了把头放在公安局外头”的QQ说说,这条连标点在内仅有20个字的说说因为涉及“杀人”、“分尸”并有挑衅警方的意味,立刻引发网民高度关注,短短十几分钟,转发超过一万次,荣县警方和荣县治安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A.网传
“杀人分尸还把头放在公安局门口”
15日晚10点,仍挂在网上的荣县人被一条劲爆的信息赶走了朦胧的瞌睡,有人通过QQ、微信等方式传播着这样一条消息:“这荣县太恐怖了,杀人了把头放在公安局外头”、“四川荣县又一起分尸事件,杀完人后高调将人头放在公安局大门口”,除了上述文字外,还附有多张民警在现场处置的照片。因为涉及“杀人”、“分尸”,并有“将人头放在公安局门口”这一挑衅警方的细节,很快引起网民高度关注,并迅速转发,一时间“荣县杀人分尸并将人头放在公安局门口”的信息图文并茂地出现在“百度贴吧——荣县吧”、新浪微博和众多的微信朋友圈。
网络上流传的相关图片有六七张,系用手机拍摄,画面较暗,但仍可清晰地看到一名年轻男子的头出现在一个花坛的边沿,看不清楚躯干,裸露的小腿和穿着鞋子的双脚也出现在画面中,男子的双眼圆睁,旁边还有类似衣物的物品,画面上没有出现血迹。其中几张照片则出现了警察和围观群众的身影。因为这则信息最先在荣县本地微信朋友圈和QQ群中流传,照片中还出现了民警在现场的身影,很快取得了网友们的信任,被大量转发,同时也引发了网友们对“荣县公安”和“荣县治安”的关注与讨论。
B.真相
男子倒卧花坛 见人接近就扑咬
就在人们想尽办法打听这起“发生在身边的恶性案件”,并为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愤怒,为自己的和家人的安危担忧时,昨日凌晨零时,有关注该事件的网友在网上辟谣,称“杀人分尸”只是讹传,称引起网友们关注的照片是因为拍摄角度的问题引起误会,该事件的真相是一名男子因为狂犬病发作,倒卧在路边的花坛内引起群众围观并报警处理。一时间网上众说纷纭,究竟是“杀人分尸”还是狂犬病人发病?昨日一早,记者联系了荣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
据河西派出所民警谌宇介绍,15日晚8时左右,河西派出所接到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电话,得知特巡警大队在巡逻至荣县检察院路段时,发现路边一个花坛内倒卧着一名年约20岁上下的男子,该男子嘴里不时发出“呜呜”类似狗叫的声音,吸引了近百名群众围观,该男子显得较为狂躁,有人接近时会做出扑咬等类似狗的动作。因为无法与该男子沟通,加之其行为怪异具备攻击性,特巡警大队巡逻小分队请求就近的河西派出所支援。
谌宇等人接到出警指令后立即携带约束带、警用钢叉等赶到事发地点,“面对我们的询问他一直不说话,只是学狗叫,见到人接近就像狗一样扑近撕咬。”因为怀疑该男子可能是狂犬病或者是精神病人,谌宇等人随即与荣县人民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联系,利用警用钢叉和约束带将该男子制服后送到第三人民医院会诊。
有长期吸毒史 吸毒后产生幻觉
据谌宇讲述,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检查中,该男子一直不说话。经过检查排除了该男子是狂犬病人和精神异常的可能。在此过程中该男子一直试图攻击身边的人。最后,民警在该男子的一只袜子里发现了一张身份证,得知该男子姓马,19岁,系荣县度佳镇人。据度佳派出所民警介绍,该男子有长期吸毒史。在接近16日凌晨时,该男子也终于开口说话,谌宇表示:“显得很恐惧,一直说有人追他,要杀他,还说那些人就围在楼底下,要砍死他……这些都是吸食冰毒到后期的典型症状。”
当天上午,马某的父亲也来到河西派出所,据马某的父亲讲述,马某是他们夫妇的独子,原本是一名厨师,跟随母亲在成都打工。染上毒瘾后不仅丢了工作,还因为筹集毒资偷盗家里和亲友的钱财。面对越陷越深的儿子,马师傅一再落泪,他表示:“我希望送他去戒毒,我不希望他将来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C.追查
“原创者”是一高中女生 将对其依法处理
马某倒卧花坛的真相至此大白,但关于杀人分尸并将人头放在公安局门口的谣言究竟是谁传出来的?有什么目的?荣县网安大队也进行了追查。
昨日下午,这则网络谣言的源头终于找到,“这荣县太恐怖了,杀人了把头放在公安局外头”的原创者“栖妹儿”是一名17岁的高中女生,据她讲述,15日晚“栖妹儿”在同学的QQ空间上看到了关于马某事件的信息,因为感觉同学“太恐怖了”的文字描述不足以引起大家的关注,“栖妹儿”随即将同学QQ空间的照片进行剪辑后配上了上述文字发表在自己的QQ空间说说中,让“栖妹儿”没想到的是说说发表后仅十几分钟,即收到了3000多个点赞,转发超过万次。此时的“栖妹儿”感觉有点恐慌,一个小时后删除了这条说说,但引起的网络风潮已经无法遏止。
目前,荣县警方正在对这起网络传谣事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网安大队大队长梁学庆表示,《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我们将对‘栖妹儿’网上传谣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她也将成为我县第一个因为网上传谣被处罚的人员。同时我也要提醒广大网民,网络并非法律真空,大家的网上行为一样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希望人人都能自觉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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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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