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刚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13日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由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刚,因工作变动代表结构需要,向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刚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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