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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26 16:55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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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即制定疫情I级响应工作方案,迅速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防控工作体系,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但近期也发现,一些乡镇村(社区)重视程度不够,重点人群摸排不准、部分公共场所管控不严、个别干部思想麻痹大意等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地落实。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防控要求重申如下。

一、全力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和管控工作。借助大数据平台,通过社区、村组和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返乡人员排查,严格落实居家观察两周的措施,建立发热病人、留观人员台账,实行每日报告、动态更新。特别要做好疑似人员样本采集和密切接触者排查,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及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抢抓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对在湖北务工尚未返乡人员要做好不返乡、不外出的劝诫工作,同时注意做好其留守家人的安抚工作。

二、加强聚餐管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聚会监管,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要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接群体性聚餐宴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村(居)民的群体性聚餐管控。

三、强化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要采取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乡镇、村(社区)采取悬挂标语、走村入户等方式,公开疫情I级响应举措,宣传防控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

四、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履责不力、工作失职的各级各类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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