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自贡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力度 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肺炎患者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2020-01-31 10:50 自贡网

0

分享

自贡网讯 (记者 廖蓝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自贡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自贡市民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区(县)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按照各区(县)疫情应对指挥部安排,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城乡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人员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实施主动救助。二是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不再开展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实行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已纳入低保的家庭,暂停开展复查复核动态管理。三是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四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疫情防控力度,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做好卫生防疫,全面落实入站、站内、托养等环节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中转护送工作。

《通知》强调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力度,各区(县)按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金的一定比例,预拨临时救助备用金到乡镇(街道),可用于对生活困难对象购买防护用品和基本生活救助。同时,将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救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低保月标准的3倍;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救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月低保标准的2倍。

编辑:冉华阳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