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2月6日,荣县人社局仲裁院通过创新使用多媒体(手机)方式审理了一起申请人在本地、被申请人在成都的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件的成功审理,为荣县落实疫情期间“充分发挥互联网+仲裁作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好了头。
疫情爆发以来,省市县针对仲裁(调解)工作多次制发指导意见。该院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及相关规程开展工作,受理案件,做到了不等不靠,不因设备设施的简陋而推诿扯皮。
该院仲裁员从2020年1月29日起就与此案件双方代理人多次电话(微信)沟通协商,最终确定了采用“建立微信群”、“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2月6日,在1名仲裁员、1名记录员主持和1名监督人参与下,采用网络质证、视频答辩陈述、现场记录、微信电子确认庭审笔录的方式,完成了此次庭审。本次庭审耗时仅半小时,相比传统庭审方式,节省了出庭双方的时间。
这是此次疫情发生后荣县第1例必要开庭的案件,是疫情防控期间,该仲裁院创新落实中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具体举措。“远程视频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创新举措,是疫情期间保护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生命健康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快速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次创新实践。
编辑:钟小璐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