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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关于调整疫情期间门诊工作的通知

2020-02-09 20:53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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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记者 马莉莎)2月9日,记者从自贡市妇幼保健院获悉,从2月10日起,该院将调整门诊工作,暂停以下门诊业务: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科、妇科、中西医结合科、乳腺疾病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调整疫情期间门诊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一级响应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流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特调整我院门诊工作如下:

一、暂停以下门诊业务: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科、妇科、中西医结合科、乳腺疾病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

二、保留儿科、产科、产前诊断中心(咨询除外)及妇科急诊业务。

三、已进周期的夫精人工授精及试管婴儿治疗患者实行电话预约就诊。

四、除卡介苗实行预约管理外,其余预防接种均暂停。本通知自2020年2月10日起执行,恢复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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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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