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关键在于落实。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同时,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大安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二庭工作人员充分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了当事人在疫情期间的正常生产生活需求。
原告某金融机构与被告陈某、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大安法院依法受理后,原告申请了保全措施,冻结了被告李某的银行账户。按照大安法院疫情期间工作安排,通过案件摸排,大安法院了解到被告李某年近八十,体弱多病,经常就医治疗且疫情期间其子女无法外出打工挣钱,因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正常生活的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与原告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原告耐心细致地释法,最终原告同意对被告的账户在疫情期间予以解除。
疫情无情,人有情。自疫情发生以来,大安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把工作想在前头、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通过自媒体发布、电话、微信主动联系等形式鼓励告知当事人采取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充分利用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等平台表达诉求,实现权利。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胡晓辉)
编辑:冉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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