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疫情防控期间,自贡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需严格执行入住客人登记

2020-02-12 16:39 自贡网

0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企业(个体户)的管理,防止疫情输入蔓延,2月12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自贡市住宿业单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要求我市各区县及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一并贯彻执行。

《自贡市住宿业单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原文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住宿业单位(含宾馆酒店、民宿等,以下简称单位)是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自疫领〔2020〕4号)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把好“进出关、管理关、经营关”,坚决阻止疫情输入蔓延。

二、严格落实开业标准

对关闭后再营业的单位,必须向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管理机构、储备防控物资及管理情况、体温检测设施设备情况、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消毒管理情况,经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营业。对尚在营业的单位,也须于2020年2月13日前完善相关防控措施,主动接受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可继续经营;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三、严格执行登记告知

各单位必须在大堂醒目位置张贴《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自贡市住宿业入住客人告知书》,对入住客人严格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签订入住承诺书,做好台账登记,于每日15:00前将汇总统计情况报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相关登记表、承诺书、统计表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统一制定,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每日的14:00)。

四、严格落实内控制度

各单位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防控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备齐防控物资,落实人员进出体温检测及登记、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并登记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管理人员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对经营人员疫情防护知识培训;强化安保巡查和流动人员监测;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公安和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报送,建立联席机制,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原文如下:

(一)把好进出关

1.“三分离”。住宿客人通道和员工通道应分离;有条件的实行车辆进出分离,一道门进、另一道门出;食品原料采购收货储存与使用应分离,采购收货后立即转移至储存区域,使用时按需领取,并做好相关记录。

2.“四必须”。必须严格实名登记、人证合一,及时上传、报送信息,对疫情重点地区到(返)市未超过14天的住宿人员引导前往市、县设立的爱心酒店住宿;进出人员必须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员工返岗前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必须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员工每日必须晨检,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督促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四不得”。对未佩戴口罩人员不得接待,体温检测高于37.3度人员不得接待(督促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检测),送外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域,不得接待访客。

(二)把好管理关

4.“三个按时”。每天按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墙面、台面、地面)等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按时通风换气;按时清理垃圾。

5.“四个做到”。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做到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到布草装袋、外包、清洗等环节按程序规范处理,做到设置废弃口罩回收容器。

6.“两个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隔离,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及时按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开展接触者排查、消毒等工作。

(三)把好经营关

7.“三个倡导”。倡导分散就餐(提供分餐、送餐服务),倡导在线销售,倡导非现金结算。

8.“三个尽量少”。尽量少乘坐电梯,尽量少开空调(不开中央空调),尽量少开会议(倡导视频会议、在线沟通,暂停人员集聚的大型会议)。

9.“三个要”。安保、保洁等后勤人员工作时要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要戴一次性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工作时要加强流动人员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自贡市住宿业入住客人告知书》原文如下:

尊敬的旅客朋友们: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遵守公安机关关于住宿业实名登记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请配合住宿业单位相关人员的问询并签订《入住承诺书》。

2.您若是从疫情重点地区到(返)我市未超过14天的客人,请入住我们设置的爱心酒店(自贡市区:汇东天骄大酒店,地址:汇川路天骄国际2号楼868号,联系电话:0813—3220888;荣县:中海·荷塘月色度假村,地址:荣县朝阳村2组,联系电话:0813—6662888;富顺县:富华大酒店,地址:釜江大道西段157号,联系电话:0813—7217000),不要入住其他酒店。

3.您若是从其他地区到(返)我市的客人,请自觉执行在住宿单位连续登记居住不低于7天的隔离要求。您在“7天居住隔离”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住宿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必须向住宿单位总台申报,并由相关单位或行业组织书面提供您出行的防护保障措施、时间、行程安排等,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4.住店期间住宿单位不开中央空调,就餐提供分餐或送餐服务,请您不要随意走动,出房间必须佩戴口罩,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和登记。

请您积极配合我市的防疫措施,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编辑:马莉莎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