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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保障物流行业复工复产 自贡出台六条措施

2020-03-03 20:45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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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记者 欧亚非)3月3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行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作的六条措施》的通知,以进一步打通交通物流“大动脉”,畅通“微循环”,进一步保障我市物流行业复工复产。

记者了解到,这六条措施包括畅通物流通道、补贴物流费用、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引工稳工、调整运输结构、强化主动服务等方面。其中,明确了对承担跨省调运生活物资任务的企业、参与生活物资保供和因疫情原因外运积压农产品的物流企业,给予物流费用补贴;对疫情期间通过自贡火车站运输的企业,参照南向出海班列政策予以补贴。同时,对相关税收缓(免)缴、电费补贴、用房租金等做了具体说明,并对中小物流企业吸纳失业人员或农民工,达到要求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据介绍,该六条措施从即日起在我市施行,有效期将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撤销。此外,如中央、省、市出台同类政策,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附通知全文:

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行业
复工复产保障工作的六条措施

一、畅通物流通道。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其快速通行。物流企业要优先保障我市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和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全力做好高速公路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五个严禁”,加强对“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等政策的宣传,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要求,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二、补贴物流费用。抓好省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十三条、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措施中物流补助政策的落实兑现,对承担跨省调运生活物资任务的企业、参与生活物资保供和因疫情原因外运积压农产品的物流企业,给予物流费用补贴。

三、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依规落实参与疫情防控物流企业相关税收缓(免)缴政策。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中小微物流企业,由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补贴费用由市、区县财政承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仓储设施的中小微物流企业,2020年2月租金全免、2020年3月租金减半,疫情期间申请解除租约不作违约处理。鼓励有条件的物流园区、仓储设施运营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各区县对减免金额给予10%的财政补贴,对单个业主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低成本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物流企业申请低成本再贷款、再贴现资金。

四、鼓励引工稳工。中小物流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物流企业对承担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员工给予临时工作补助和奖金。

五、调整运输结构。优化物流方案,积极引导全市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贸服务业、外贸进出口企业“公转铁”。对疫情期间通过自贡火车站运输的企业,参照南向出海班列政策予以补贴。

六、强化主动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批发市场、生鲜超市、医疗机构等区域,应合理规划设置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城市配送车辆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加快构建自贡市公共信息平台,鼓励物流企业在疫情期间广泛使用本地“车货匹配”物流信息平台。农业农村、经济和信息化、商务、交通运输、口岸物流等部门共同搭建“产销运”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运力资源调配和供需信息匹配,尽快恢复运输能力。市口岸物流办设立物流保畅专线电话(0813—8116902),落实物流专员24小时服务,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解决物流保障问题。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撤销。中央、省、市出台同类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编辑:马莉莎

热门评论1 条评论

  • AM_TONY2020-03-03 23:17
    赞0

    物流通则经济活,现在加上收费公里免费,物流业将是快速恢复的机遇,搞好了,说不定不跌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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