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樊玉娟 记者 李秋玥)立足检察职能,助力弱势群体依法维权。4月15日,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跨省追索抚养费一案,自流井区法院实行异地收案。当日,福建省翔安区法院就作出了受理决定并通知当事人。自贡检法联手,跨越2000公里,支持群众维权。
3月31日,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接到自流井区妇联、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他们反映一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遇到的困难。据了解,陈某之女洪某雅,系其非婚生子女,生父常居福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致使洪某雅生活困难,患病也未能及时医治。
为及时、高效核实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自井检察院立即派员到母女俩所居住的社区开展调查。经查,6岁的洪某雅于福建省厦门市出生,是陈某与洪某明的非婚生子女,患有先天小耳症和过敏性哮喘。洪某雅一岁时,因家庭纠纷,陈某将洪某雅带回自贡生活至今,洪某明一直未支付洪某雅抚养、医疗等相关费用。洪某雅急需进行小耳畸形再造手术,但陈某暂无经济来源,洪某明就成为了孩子的希望,但因路途遥远,又受疫情防控影响,陈某索要女儿抚养费、医疗费无果。
最终,根据查明的事实,自流井检察院多次与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联系、协调,最终达成跨省协作方案,由自井检察院支持陈某向自井法院起诉立案,自井法院通过跨域立案方式移送至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最后由翔安区检察院跟进支持陈某在翔安区人民法院的诉讼。同时,依照《自贡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一案十查”实施办法》,检察院已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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