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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记者 欧亚非)从5月4日凌晨0点起,我市每日对线上购买灯会票的前10000名观灯人员,每张灯会票派发50元人民币的消费券。同时,参与商家范围由原有的仅餐饮、住宿商家,扩大至增加蛋糕店、早餐店、奶茶店等商家均可参加。
记者了解到,此次我市派发消费券活动由市政府主办,按“政府补贴、企业支持、商家让利”的原则,针对市内外观灯游客,实施500万元的消费券派发,与灯会时间同步,活动主题为“春暖盐都·约惠自贡”。消费券具体派发时间为5月1日至10日,每日通过微信派发。
“热情的自贡欢迎市内外的八方游客,我们的灯会消费券面值由原来的每张30元人民币,调整为每张50元人民币,参与商家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激发和繁荣消费市场,助力消费回升,进一步提升观灯游客参与领取消费券的热情度。
敲黑板,划重点——
参与商家范围:纳税(注册)在自贡且有线下实体店的餐饮、住宿、蛋糕店、早餐店、奶茶店等商家均可参加。商家可进入“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微信公众号点击“消费券”栏目报名,或扫描工行自贡分行的报名微信二维码。商家需录入手机号、商家名称、选择所在区域,并承诺保证食品安全、无虚假宣传、同步实施优惠活动、不变相加价等。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对报名商家的信息和资格进行审核。商家如在活动中违约则取消参与资格,退回已核销的消费券金额。
派发规则:市内外游客购买灯会票后,根据获得消费券的反馈信息,搜索“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微信公众号并进入,在“消费券”栏目点击“消费券领取”,输入购票手机号即可成功领取一张50元面额的消费券,每张票可领取1张消费券。
使用规则:市内外游客在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家消费后,直接微信扫描商家的工商银行收款二维码进行结算,输入金额后选择已有的消费券进行金额抵扣,一次性消费每满100元以上即可抵用核销一张50元消费券。消费券可与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享受,即消费者付款金额=实际消费金额-商家优惠-消费券面额。工商银行结算款将于T+3个工作日内结算到商家账户。提醒各位消费者,消费券使用有效期3天,过期未使用消费券自动作废。
抽奖活动:消费券使用后,购票时留存的手机号码作为参与抽奖的资格,一个手机号只能参加一次抽奖,不可重复参加。由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公开组织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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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活动】
此外,针对市民消费,结合“中国盐帮菜美食节”活动开展,安排消费券派发资金500万元。
活动主题:品盐帮美食·助消费回升
派发对象:拥有自贡本地手机号段(含电信、移动、联通手机用户)的市民。
派发时间:5月1日、5月10日、5月20日、5月30日各派发一次,当天12:00-23:00为抢券时间,抢完即止。第一期派发200万元,使用有效期10天,过期未消费自动作废。后面三期派发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另行通知。
消费券额度:消费券面值为每份30元或50元人民币不等。该券不兑现、不找零、不叠加。
商家范围:纳税(注册)在自贡且有线下实体店的餐饮商家均可参加。商家可通过自贡电信、自贡在线等公众号报名,需录入手机号、商家名称、选择所在区域,并承诺保证食品安全、无虚假宣传、同步实施优惠活动、不变相加价等。电信自贡分公司对报名商家的信息和资格进行审核。商家如在活动中违约则取消参与资格,退回已核销的消费券金额。
派发规则:市民需事先下载电信“翼支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行卡,在指定的派发时间进入自贡电信、自贡在线等公众号参与“幸运转盘”抢券,成功后消费券实时到账“翼支付”卡包。活动期间每人仅有一次领取机会,领取限同一用户(同一身份证、同一设备号、同一手机号视为同一用户)。
使用规则:消费者在符合使用条件的餐饮企业消费,使用电信“翼支付”直接扫描商家的好码齐收款二维码进行结算,输入金额后选择已有的消费券进行金额抵扣,一次性消费满100元可抵扣30元,满120元可抵扣50元。每次消费仅可核销一张消费券。消费券可与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享受,即消费者付款金额=实际消费金额-商家优惠-消费券面额。电信自贡分公司结算款将于T+3个工作日内结算到商家账户。
抽奖活动:消费券使用后,消费者在后台留存的手机号码作为参与抽奖的资格,一个手机号只能参加一次抽奖,不可重复参加。由电信自贡分公司公开组织抽奖,抽奖频次为每10天进行一次,每次设置10台5G手机作为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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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市商务局 0813-2218265;工商银行自贡分行 0813-2111029;电信自贡分公司 0813-8209629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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