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李秋玥)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我市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了一批从事非法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大多数“黑车”经营者在承认违法事实后,接受了交通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可偏偏有些驾驶员拒不缴纳罚款,对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置之不理,想尽办法逃避处罚。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获悉,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一名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缴纳了拖欠的行政罚款,这在我市交通行政执法领域尚属首次。
2019年05月29日14时00分左右,林某某驾驶川C1***0“金旅”中型客车,从自贡市自流井区文化路园丁园小区路口,接送1名乘客前往贡井区南环路,因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被自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并取得现场笔录等以证实。根据相关规定,交通运输管理处向林某某发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然而,当事人林某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15日内不仅没有缴纳罚款,也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交通运输管理处多次催告无果后,交通运输管理处向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经法院受理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齐备、做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准予申请执行人自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对被执行人林某某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林某某在收到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罚款缴费。
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表示,他们也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的有效衔接,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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