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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开出首张“行人不文明行为”罚单:两小伙横跨隔离栏被罚!

2020-05-25 20:58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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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9时许,高新交警在汇川路公交大厦路段发现两名横穿马路的行人,在距斑马线100米的地方跨越隔离设施横穿马路。

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对两名小伙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男子刘某、丁某分别处以了50元的罚款。

据悉,这是自贡市首例不按规定横穿公路受到处罚的案例。

跨越隔离设施横穿马路

远不止有罚款

它往往伴随着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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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行人跨越隔离带,被车辆撞倒,造成受伤、死亡后,责任的划分,也一直是热议的话题。

2019年1月15日,成都中院发布2018年度成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件刑事案件是一起少见的行人作为被告人的交通肇事罪案件。

案件中,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罗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成都市区一道路上行驶,行人陈某某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过机动车道,造成罗某所驾车与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罗某与陈某某均受伤,后罗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陈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针对此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静华认为,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机动车驾驶人员,而非行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人不会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对行人来说,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跨越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等,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法院认为陈某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构成交通肇事罪,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由此可见,行人跨越隔离设施、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仅仅是文明素质的问题,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行走在危险的边缘!”自贡公安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20年1月1日起,《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出行,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记者 李秋玥)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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