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李秋玥)事故发生后,司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抢救伤员,然而有些人却因害怕承担责任选择肇事逃逸,造成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据荣县警方介绍,4月26日,荣县公安交警大队接报警,称一摩托车行驶至旭阳镇北街与西街路口时,将一名过斑马线的行人挂倒拖拽逃逸,后行人又被一辆汽车碾压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勘查,并将伤者送医。同时,迅速调取案发地及周边监控,追踪查找肇事两轮摩托车的特征及行驶路线,根据肇事两轮摩托车无号牌、左方有一蓝色大茶杯、右侧有一工具箱、驾驶员较为肥胖等特征和事发前该车从北街原人民医院一工地驶出的轨迹,民警分析判定肇事驾驶员可能为该工地工人。4月28日,民警通过两天的追踪摸排,找到这个自以为无号牌就很安全的交通肇事逃逸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表示,肇事逃逸不仅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其后果也相当严重。不少肇事逃逸驾驶人员表示“不敢回到肇事现场,一直绕着走”,而且一旦查实案情,将成为被警方上网追逃的对象。如果牵扯到刑事处罚,判刑后,刑事处罚将影响之后应聘工作、贷款、经商,甚至影响下一代的出国、入伍、政审。而且,驾驶员一旦逃逸,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第三者保险,交强险只能赔偿11万元,其余赔偿款都由肇事驾驶员自己承担。如果驾驶员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的话,肇事驾驶员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赔偿责任。若驾驶员能够积极理赔,且驾驶车辆保险齐全,其车辆第三者保险一般就有20万元,加上交强险的11万元赔偿款,保险公司就能赔偿31万元,能大大减轻肇事驾驶员经济负担。
民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编辑:冉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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