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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总则编热点问题解读

2020-06-28 15:34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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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记者 叶艳)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七编加附则由共84章、1260个条文构成,覆盖人民生活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它将怎样影响我们的生活?它的出现将为我们的生活增添哪些“色彩”?近日,自贡网将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分编为大家对民法典亮点进行解读。

《民法典》总则编,共10章204条,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在规定和适用上指导和引领各分编。6月28日,记者采访自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品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帅刚,对《民法典》总则编的9个亮点进行解读。

亮点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典》

解读:《民法典》所彰显的平等、公平、意思自治、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典》总则编第一条,明确了《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

亮点二:《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和人民意愿。《民法典》总则编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此条被形象地称为“绿色原则”。

亮点三:胎儿有权利继承遗产、接受赠与

《民法典》总则编第十六条规定了胎儿(包括婚育胎儿和非婚育胎儿)的以上权利,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的人文情怀。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亮点四: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标准由10周岁下调至8周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儿童的心智和发育状况已远高于以前同龄儿童。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独立实施某些民事行为,并且能对自己的一些行为作出独立判断。年龄下限的调整,有利于尊重这一阶段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因此,《民法典》总则编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亮点五:紧急情况下,社区应当照料未成年人

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父母被隔离,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法典》总则编第三十四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亮点六:寺院、教堂、社区、村委会有法人资格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民法典》总则编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寺院、教堂属于非营利法人,社区、村委会属于特别法人。赋予其法人资格,明确其民事主体身份,有利于依法参与社会活动。

亮点七: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网络游戏发展迅猛,游戏账号、装备等已具备财产属性。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回应社会关切,《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二十七条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进行了规定,这意味着“Q币”“网游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都将成为民法意义上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

亮点八: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特别保护

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时有发生,但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规定为三年,未成年人往往因年幼无知、迫于压力等原因无法及时主张赔偿,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亮点九:“见义勇为者”不再“流血又流泪”

《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完善了对“见义勇为者”自身损失的“适当补偿”以及“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免除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倡导培育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编辑:张弛

责任编辑: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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