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贡享消费季】@自贡人:消费券又双叒来了,下周开始派发!

2020-07-03 15:34 自贡网

0

分享

自贡网讯(记者 欧亚非)7月6日起,我市将面向自贡市民,再一次实施派发电子消费券活动,以进一步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

记者了解到,本次发放消费券由市政府主办,旨在配合全市正在开展的“盐都里·悦生活——贡享消费季”活动,派发活动仍旧按照“政府补贴、企业支持、商家让利”的原则,整合前期派发电子消费券结余资金进行开展。

——你关心的重点在这里——

派发时间:从7月6日起,每日12点派送,每天限额5000份。使用有效期3天,过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作废。

消费券额度:消费券面值为30元、50元人民币。该券不兑现、不找零。

商家范围:纳税(注册)在自贡且有线下实体店的餐饮、住宿、商超、百货等涉及民生类商家均可参加。商家可进入“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微信公众号点击“消费券”栏目或扫描工行自贡分行的专用报名微信二维码报名。商家需录入手机号、商家名称、选择所在区域,并承诺保证食品安全、无虚假宣传、同步实施优惠活动、不变相加价等。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对报名商家的信息和资格进行审核。商家如在活动中违约则取消参与资格,退回已核销的消费券金额。

派发规则:市民通过“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微信公众号,在“消费券”领取界面通过微信使用工行卡支付1分钱核定身份信息,支付成功后,系统立即随机为市民派发一份消费券到微信帐户,并返还1分钱。每个微信账号在活动期间可有三次领券机会(通过借记卡支付1分可得一份消费券、通过信用卡支付1分可得一份消费券、转发朋友圈可再得一份消费券)。消费券派完活动即止,活动期间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作废。

使用规则:市民在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家消费后,直接微信扫描商户的工商银行消费券收款二维码进行结算(消费金额满消费券1倍即可核销),消费者使用核销第一份消费券后,系统将立即激活原冻结的第二份消费券,第二消费券的有效期从激活日开始计算。消费券可与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享受。工商银行结算款将于T+3个工作日内结算到商家账户。消费券参与商家严禁通过兑换单用途预付卡的形式使用消费券,违规使用将纳入诚信黑名单。

编辑:冉华阳

责任编辑:吴山冠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