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自贡大安交警在大高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时,查处一名驾驶人“无证”驾驶“套牌”车辆上路行驶,经初步核实,该车也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当日14时许,陈某驾驶川CK67XX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燊海井路往大安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大高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挡获。民警随即要求陈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陈某顾左右而言他,答非所问,随即民警将陈某带回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经查,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川CK67XX普通二轮摩托车真实号牌为“川CAT7XX”,陈某也未为该车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在铁的事实面前,陈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民警告知陈某需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陈某却突然称自己有病,要求公安机关“打让手”,并拒绝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告知并处以罚款6240元,所涉其它违法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吴礼秋)
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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