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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作案!自贡富顺多人因非法捕捞被警方抓获

2020-07-10 14:52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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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自贡警方接到举报:在富顺县沱江河流域琵琶镇附近江段内有人长期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

自贡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治安、网安等部门和富顺县局开展侦破工作。并抽到精干警力组成“6.30”专案组。

期间,专案组对举报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开展大数据筛查,并深入当地走访排查,通过梳理线索于7月7日将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田某海(男,51岁,富顺县琵琶镇青峰村人)抓获。

通过内审外查,进一步掌握了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名嫌疑人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及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作案手段、活动区域及活动规律,为集中收网破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7月8日晚,自贡警方组织70余名参战民警,在当地镇村干部积极配合下,在琵琶镇沱江河流域分片、分段、分组巡逻蹲守,一举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王某(男,48岁,富顺县琵琶镇人)、甘某东(男,47岁,富顺县琵琶镇人)、黄某金(男,44岁,富顺县琵琶镇人)、李某(男,39岁,富顺县琵琶镇人)、刘某(男,27岁,富顺县怀德镇人)、方某超(男,46岁,富顺县琵琶镇人)、陈某(男,41岁,富顺县东湖街道人)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现场扣押了拖网20余张、地网10余张、升压机6台、电击瓶2台等捕捞工具和已捕捞上船的10余公斤鱼。

初步查明,这些犯罪嫌疑人采取结伙的方式在长江流域沱江富顺段内,在船上安装螺旋电机、捕网等工具,长期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国家出台“长江流域十年内禁止捕捞产品”规定以来,王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禁令,顶风作案,继续在沱江流域采取电击、安装地网、拖网捕捞等手段大肆非法捕捞水产品。

目前,案件正在深挖细查中。(自贡观察 刘亿 川报观察记者 秦勇)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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