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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退役后可享四种安置政策:就业补助金、安排工作、技能培训、自主就业优惠

2020-07-15 10:15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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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钟联涛 记者 池莉)随着2020年征兵工作全面铺开,士兵退役后的安置政策受到密切关注。7月14日,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近年来,国家和四川省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不断完善,主要体现在发放就业补助金、安排工作、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优惠4个方面。

据了解,发放就业补助金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安排工作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的待遇。

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均可自愿参加1次各级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按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享有自主就业优惠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办微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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