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判了!武汉返回四处聚会致2698人居家观察,男子被处拘役3个月

2020-07-20 12:06 川报观察

0

分享

7月20日,记者从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射洪市广兴镇居民易某某,未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执行政府防控措施,造成107名密切接触者医学隔离。近日,射洪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易某某拘役3个月。此案是遂宁市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易某某于今年1月16日自湖北省武汉市返回射洪市广兴镇,虽主动向当地上报自己系武汉返回人员,但其在居家观察期间,未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执行政府防控措施,自1月26日起,陆续外出到公共场所及邻居家中聚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最后导致广兴镇两个村一个社区被确定为社区暴发性疫区,实施封闭管理,造成107名密切接触者医学隔离。同时,辖区内842户2698人全部实行居家观察。易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易某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其主观上没有传播病毒的故意,其违反预防、防控措施的行为多是在邻居家聚餐,主观恶性较小,且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射洪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易某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拘役3个月。(川报观察记者 任鸿)

编辑:冉华阳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