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作为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打赢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面查找、扎实整改问题,纵深推进生态环境大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全面查问题,做到家底“清”。一是全面发动自查。建立由乡镇(街道)管属地、部门盯行业的双向排查机制,截至5月,全面完成第一轮全区范围内环境问题的拉网式自查,累计发现问题59个。二是问题点位核查。由区环委办牵头,成立联合检查专班,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复核,并举一反三,开展现场检查、指导12次,确保了问题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县级领导督查。由县级领导包片督导,压实乡镇(街道)属地、部门主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督促做好“点”的整改、“面”的谋划。
会诊开处方,做到措施“准”。一是建立整改机制。针对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流域区域、行业企业、污染源建立问题台账,落实一案一策措施,实行周调度工作制,督促整改销号,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49个,完成率83%。二是补齐基础短板。一方面加大投入,提标改造城区和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发电(二期)、医废处理(二期)等项目建成投产;另一方面推进污染防治项目化,今年包装项目25个,包装资金21.2亿元。三是严格考核问责。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对首轮自查主动上报的问题免予问责;对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部署纳入政治巡察,刚性推动整改落实。
推进大保护,做密防控“网”。一是强化区域协同。一方面健全跨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执法机制,建立与毗邻4个区县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另一方面深化辖区内协同管控,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公检法司的有效衔接,强化网格化监管。二是强化公众参与。通过“环保赶场”宣传、“环保管家”服务等举措,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通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让社会大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关心环保。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夜查+节假日”检查,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6月,立案环境违法行为10件,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0天,釜溪河邓关断面水质达标率同比提高50%。
编辑:马莉莎
责任编辑:冉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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