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张才)7月2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普遍上调,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50元/人·月调整为60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60元/人·月调整为42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750元/人·月调整为78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500元/人·月调整为550元/人·月。
据了解,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已对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含高新)等发文,要求按照新标准及时做好低保家庭复核认定工作,把“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标施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杜绝“漏保”“脱保”现象发生,继续稳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兜底工作。
编辑:冉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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