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安区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清理整治225辆“僵尸车”。其间,未发生一起因“僵尸车”清理引发的矛盾,实现了应清尽清、停车有序目标,为创文攻坚奠定了良好基础。该区将在登报公告等程序后,对这批“僵尸车”进行依法处置。
今年3月,大安区成立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吴革为组长,区综合执法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各镇街领导等为成员的大安区“僵尸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启动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由街道、镇牵头社区具体负责,以全面排查为基础,对发现的“僵尸车”采集车辆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进行登记造册,完成信息核实,交由交警部门负责清查车主信息。对排查出来的车辆进行拍照,固定车辆形态和停车地点等基本信息证据,并按照要求分别报送区综合执法局和区交警大队。
吸取往年“僵尸车”处置经验和教训,区综合执法局牵头,以分类对待为举措,开展集中清理,联系到自贡市国家定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作为本次“僵尸车”清理服务单位。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将代为报废作为本次车主联系通知的新举措,促进了车辆处置的顺利进行和新思路的创新与探索。
6月上旬,拖移工作完成后,大安区将已拖移“僵尸车”信息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了基本档案和工作台账以备查。下一步将按照责任分工以登报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期满后,再由区法院指导、涉及的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并依据《道法》规定,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依法按照无主财产处理,处理残值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统计显示,该区各镇、街对辖区内“僵尸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张贴《关于集中清理整治“僵尸车”的公告》300余份,共排查出“僵尸车”225辆(其中各镇62辆,街道163辆),通过公告张贴、联系车主及集中清理过程再联系等方式,有143辆车主进行了自行驶离和拖移处理,占“僵尸车”排查清理总数的63.5%,大大提升了清理整治的社会参与度和工作效率。(记者 缪静)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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