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批
县级以下全省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推荐第五批县级及以下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川民宗委〔2020〕119号)要求,市民宗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共同研究确定,并报经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推荐大安区龙井街办事处、自贡市众缘公益慈善促进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
(一)示范区: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龙井街办事处
(二)示范单位:自贡市众缘公益慈善促进会
二、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请及时向市民宗局反映。
联系电话:0813-2113164
通讯地址:自贡檀木林街体育场路125号
邮编:643000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民宗局
2020年10月10日
编辑:马莉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