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慕颖 自贡网记者 叶艳
近日,贡井区印发《贡井区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十要十不要”》,该项言行提醒是在去年印发《负面言行提醒(45条)》基础上,根据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新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说合适的话、做合适的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之以恒开展作风建设,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十要”即:要着眼全局,提升站位;要用心用情,联系群众;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要文明先行,节约为荣;要心存敬畏,遵规守纪。“十不要”包含“不要说”和“不要做”两个部分。“不要说”包括:这个“事”,是领导们考虑的;这个“事”,只能这样了;我天天在办公室都搞不赢,哪有时间下基层;我们倒几粒饭算不上浪费,“有些地方”浪费得更多;我不讲文明又不犯法等推诿话语。“不要做”包括: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餐饮浪费禁而不止;当太平官,因为怕出错而少做事;作风不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横穿马路、乱扔纸屑等不文明行为。
编辑:李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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