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王乐乐
为激励自贡籍现役军人扎根部队、献身国防、建功立业,为家乡增添荣誉,切实营造“一人受奖、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发群众爱国拥军热情,近日,市双拥办、自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自贡籍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暂行办法》,从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在军队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庭将获得政府奖励。
办法明确,自贡籍现役军人荣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50000元;荣获战区、军兵种、军委国防动员部荣誉称号或战时一等功的,奖励30000元;荣立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奖励10000元;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奖励5000元;对获得三等功及嘉奖的现役军人也分别明确了奖励标准。
办法还对送喜报的主体、参加人员、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奖励政策,提高了政府奖励标准,明确了军地部门联动保障制度,体现了地方党委政府对现役军人的关怀鼓励。市双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用心服务赢民心、稳军心、促和谐,不断增强军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据了解,2019年以来,我市现役军人荣获一等功1人次、二等功5人次、三等功133人次。
编辑:王娉婷
责任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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