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贡井区委、区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切实解决行政与经办管理职能错位问题,12月24日,贡井区医疗保障局与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办理了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报销经办职能移交手续。自2021年1月1日起,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补助报销由贡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经办。
据悉,贡井区医疗保障局(原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在经办残疾军人医疗费用补助报销的18年中一直认真履职,严控资金审核关,严格按照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名册及相关政策文件、医保药品及诊疗目录规定范围,为贡井区残疾军人办理医疗费用补助报销审核和财务款项拨付,共服务人次逾4000人次,报销金额270余万元,深受残疾军人及家属好评。
经办职能移交后,贡井区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做好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服务,共同做好移交工作的政策解释,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确保经办职能平稳、有序运行。(贡井区医保局)
编辑:王娉婷
责任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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