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贡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某企业的主动申报,该企业在贡井工业开发区南环路25号违规建房。经调查确认,该公司确属违法建设,属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其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鉴于该企业纠错意识高,主动配合工作,同时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发展的现实困境,执法局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作出最低限度罚款、补办相关手续的行政处罚。
随后,执法人员运用“721”工作法,本着服务为民的精神,多次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贡航空产业园对接,积极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为企业复工复产节省大量时间。(唐杨)
编辑:周馨钰
责任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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