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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药品 其余药店须做好人员信息登记

2021-01-21 18:56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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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记者 欧亚非

记者近日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十五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春节期间,我市农村地区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药品。同时,其余药店仍须按照规定,持续规范做好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

据介绍,除农村药店在停售退烧、止咳药期间不需要报送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表外,我市其余药品零售门店均要登记上报,市民在购买该类药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及电话号码。“也希望市民放心,目前我市药店感冒类药品充足,无须过多购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到,冬季是呼吸类疾病的高发阶段,市民特别是慢性基础疾病的病人尤其需要做好个人防护,出门戴口罩,且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相关药品少量购买即可,避免浪费,如出现咳嗽、发热等感冒症状,应到正规医院就医,服用专业医生开具的对症的、有效的药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零售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指导督促我市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目前部分零售药店仍存在消毒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落实进入人员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未设置1米线、未提醒顾客排队时保持安全距离、对购买退烧药人员未登记相关信息、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或未限制没戴口罩人员进入、未在醒目处张贴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资料等问题,必须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没有按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持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加强了督查和抽查。

编辑:王娉婷

责任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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