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黄鸿
近日,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于2015年3月8日、11月11日在某家具店订购了“龙喜家和”品牌的床(箱体式)、立柜和“福祥金源”品牌的餐桌,因房屋问题以上家具未立即配送,商家表示可以为其存放。2020年7月,该店为消费者派送家具,商家未通知消费者就更改了床的样式,并告知消费者餐桌的桌面有问题,先派送椅子。消费者表示,商家擅自更改床的样式,且担心之后送来的餐桌与椅子不配套,便拒收以上家具。2020年12月12日,商家第二次派送,但送来的床是“红祥金秋”品牌的床体和“龙喜家和”品牌的床头,餐桌和椅子不配套,餐桌桌脚有问题,椅子样式也与订购时不一致,消费者再次拒收,并认为商家不按合同派送物品很不合理,希望该商家按照合同配送家具。
接到投诉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店负责人联系并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商家同意换为一致品牌,因厂家对原家具型号进行了改版升级,商家表示,如果达不成消费者意愿,可进行全额退款或置换补差价。消费者表示不同意退款,接受原价置换,且购买的桌子和椅子配套以及床头、三门衣柜、床柜和床体配套,注明产品为“红橡金秋”系列。
经多次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一致:消费者卧室整套家具换为“红橡金秋”系列,因该系列属于高端产品,该消费者需再补1600元给商家;客厅的餐桌、桌椅从(“光明印象”和“红橡金秋”)两品牌中选择。调解成功,消费者表示满意无异议,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编辑:廖凌
责任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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