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自贡市2020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之九 告知义务未尽到 加收费用不应收

2021-03-14 11:35 自贡网

0

分享

自贡网记者 欧亚非

2020年5月28日,富顺县消委会邓井关分会接到消费者张某投诉,称其在富顺某木门经营部订购了厕所门两套,每套1499元;厨房推拉门一套,按每平方米1687元的单价以实际测量计价,自己当场支付定金1万元。此前,该经营部人员上门测量并进行了安装。几天后,该经营部告知他总价是除了门的价格外,还要另外支付门套费用1031元,以及墙体厚度超过30厘米增收每平方米36元,共计加收1319元。而在订购时,该经营部并没有告知这些内容需要另外支付。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遂进行投诉,认为加收费用不合理,要求不予支付。

邓井关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受理并开展调查。经过两次现场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该经营部同意不再增收任何费用,消费者张某表示认可。

市消委会案例评析:

根据《消法》第四条、第八条及第二十条规定,本案中,由于定购木门时经营部未将墙体厚度超过30厘米需增收费用,以及包门套也需另行收费的信息告知消费者,涉嫌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未履行“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因此,加收1319元费用不合理。

编辑:廖凌

责任编辑:陈翠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