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曾鹏程
3月24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对用人单位2020年度劳动保障情况书面审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从即日起至6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对各级各类用人单位2020年度劳动保障情况书面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年审”)。
《通知》明确,凡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均为年审对象。其中,按照我市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对象指定管辖的相关规定,市属及其以上企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和高新区所属板仓工业园区内企业以及机关、事业、社会团体、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等用人单位,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年审。其余各类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由其所属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年审。年审内容包括,用人单位2020年度劳动用工、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情况。
按照《通知》规定,各用人单位应落实专人按年审要求进行自查,如实填写《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按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指定管辖隶属关系到市或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年审。
编辑:王娉婷
责任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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