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罗乐 叶艳
5月14日下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沱江流域(自贡辖区)环境资源行政与司法联动保护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添“坚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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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保护沱江流域(自贡辖区)环境资源,充分发挥负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推进环境资源协同治理,形成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筑牢推动超常跨越和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本底。
《实施方案》分五个部分,共24条。第一部分明确提出以推动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模式为工作目标。第二部分围绕负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责任务,细化联动保护工作内容。第三部分通过提出协作途径,推动联动保护工作内容顺利开展。第四部分强调组织领导,推动落实。第五部分针对我市有部分辖区属于岷江流域的实际,为实现联动保护范围在我市的全覆盖,对岷江流域(自贡辖区)作出了参照执行的规定。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笑禹出席会签仪式。
编辑:张驰
责任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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