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坚决杜绝接种服务按照户籍“一刀切”情况 自贡发出通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工作

2021-05-17 19:17 自贡网

0

分享

自贡网记者 卜一珊

日前,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组发出《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确保疫苗接种全过程高效、便捷、连续。

《通知》要求,各区县(含高新区)负责首剂接种的接种单位要及时记录群众的接种相关信息,并在接种完成后为群众提供纸质或电子版预防接种凭证,确保相关信息记录完整。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接种服务按照户籍“一刀切”的情况。

《通知》明确,接种服务跨省接种后续剂次的,接种单位要根据受种者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预防接种凭证,通过“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新建档案,如实完整录入已接种剂次相关信息,规范续种相同种类疫苗。省内跨市接种的,接种单位要根据受种者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迁入受种者个案信息,规范开展续种工作。续种后需在接种凭证上登记相应剂次的接种信息。

《通知》强调,要求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的要求,两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大于或等于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需要接种第3剂的,则要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其他企业生产的相同种类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无法提供相同种类疫苗导致不能完成续种的,要在具备条件的时候尽早完成相应剂次的补种。

《通知》强调,各接种单位充分利用“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和“自贡市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信息系统”,确保如实记录并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报告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使用情况的登记和报告。同时,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编辑:马莉莎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