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黄鸿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市政法系统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切实提升群众的“微幸福”。
喝上自来水,村民乐开花
5月17日,富顺县赵化镇莲花村相关负责人将一面写有“吃水不忘引水人,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送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全体村民感谢市中院让乡亲喝上便捷、干净的饮用水。
2019年,市中院干警朱波下派到莲花村任驻村“第一书记”后,在入户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当地村民大多存在饮水困难问题,于是,第一时间向市中院党组进行了汇报。市中院高度重视,派员实地调研,积极协调当地法院、水务等部门解决饮水问题。今年,莲花村终于喝上了甘甜的自来水。
看着干净的自来水,村民心里乐开了花,“有了自来水,感觉跟城里没区别了,大家心头也甜得很。”
时隔十余年,收到赔偿款
2007年,龙某因琐事与前夫邹某发生纠纷,一时冲动用弹簧刀将其捅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08年,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龙某提起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龙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判决生效后,龙某并未支付判决款项,于是,被害人父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龙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被迫中止。
13年后,龙某父母赶到市中院,请求法官帮忙寻找被害人亲属,“娃儿在监狱里写了信,让亲戚帮忙凑钱把赔偿款给了。”龙某父母说,当年确实经济困难,如今把赔偿款凑齐了,就想尽快给对方。
办案法官几经联系,最终找到了被害人亲属。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和见证下,龙某父母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亲属在时隔十余年后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楼上有异响,居民报了警
5月11日晚,自流井公安分局郭家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邻居家一直在敲地板,自己前去沟通时,发现家中只有一名老人,怀疑另有隐情,于是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在同老人交流过程中了解到,当天早晨,老人在家里意外摔倒后无法动弹,手机也不在身边,于是只能使劲敲打地板,希望引起邻居注意并得到救助。民警当即联系消防部门将门锁破开,摔倒在地十余小时后,老人终于得到救助,目前,老人已脱离生命危险。
上门办手续,显司法关怀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正在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富顺县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将王某的特殊情况告知了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了解到,王某在居住地没有合适的监护人。经商议,富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决定联合王某居住地司法所以及所在村网格员为王某上门办理入矫手续。
5月7日上午,在市第六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现场对王某进行入矫谈话,对他的生活、思想、家庭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办理了入矫宣告手续,并现场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规定。
王某表示一定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管理,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此次特殊的入矫彰显了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彰显了司法关怀。
编辑:王娉婷
责任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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